世界杯赛场外,这面来自安徽希望小学的女足队旗引起关注******
卡塔尔世界杯决赛前的卢赛尔体育场外,在如潮的阿根廷蓝白旗帜中,一面来自中国的橙色旗帜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他们操着带有本国口音的英语,询问这面旗子的来历和意义。
原来,这面旗帜承载着安徽六安顺河镇平安希望小学女子足球队“登上更大的赛场”的小小愿望。中国平安的工作人员将这支刚组建不久的女子足球队的队旗在决赛前带到卢赛尔体育场外,接受世界各地球迷的祝福,希望以这种方式让小姑娘们与冠军球队一同“圆梦”。
一所被洪水冲毁的小学重生
1991年,安徽六安顺河镇董滩小学被洪水冲毁,校舍被毁后的两年,村里的孩子只能去周围村庄的学校借读。1993年,中国平安成立了“希望工程”救助小组,开始落实希望小学建设项目,派队前往安徽六安实地考察。1994年,一座崭新的教学楼在董滩小学原址上建成,并更名为“顺河镇平安希望小学”。
这所希望小学占地约一万平方米,有一幢三层的教学楼,是镇上最早拥有电脑机房、图书阅览室和大屏幕投影教室的学校,在校学生160余人,多半为留守儿童。从1994年起就在小学任教的校长张军见证了学校的变化。
2016年,该公司启动足球支教项目,以“一颗足球、一个老师、一套教材”点燃了这所希望小学的足球火种。支教结束后,教语文的张军成为孩子们的足球教练,把所有六年级男生加起来才勉强凑出的足球队培养成了六安当地小有名气的“最强村小队”。
一群天生要强的女孩子
这所希望小学的球场上一直有对足球不灭的热情。在冬日的清晨,晨雾还未散去时,球场上往往就已出现学生踢球的身影。在2016年男子足球队成立不久后,爱踢球的女生们也提出了组建女子足球队的想法,但由于女生人数、师资力量、装备器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女队一直无法组建。少数女孩子们虽能跟男队一起训练,但没有正式上场与外校踢比赛的机会。
2022年,随着小学体育师资力量的补充以及资助方提供的足球装备和器材到位,11月25日,该校女孩子们盼望多年的顺河镇平安希望小学女子足球队正式成立。
队员们在日记中写道:“上天不会亏待心中有梦想的人,我对足球的热爱就像一团火。”
“在球场上,我也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在世界杯的比赛上,我看到了那些足球运动员,拼命守护自己的家的门,我看到了不服输的劲。只要还有时间,奇迹就会发生!”
一封信促成的世界杯愿望
女子足球队成立后,小姑娘们给中国平安写了一封信,分享她们对于球队成立的喜悦以及自己对足球的热爱。而该公司收到信后,便委托工作人员将这支校园女足的队旗带到了卢赛尔体育场的现场,接受世界各地球迷对这支小球队的祝福。
赛场外,在得知这面队旗的故事后,法国球迷竖起大拇指,送上了一句“祝她们好运”。摩洛哥的孩子们则围住这面旗帜与它合影,而热情奔放的阿根廷人也凑上来,一边有些生硬地用“你好”打招呼,一边高喊“加油,阿根廷”。
守护足球热爱
据介绍,中国平安在6年时间里开展了近400场“要你登场”青少年足球训练营,而包括平安希望小学学生在内的100余名小球员也获得参与欧洲顶级俱乐部海外集训营的机会。
中国平安监事会主席孙建一表示:“作为中国足球最鼎力的支持伙伴,中国平安长期以来深耕教育公益事业,以足球运动促进青少年体育素养提升。”该公司表示,将继续深耕教育公益,守护足球热爱,助力更多小球员登上更大赛场。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